4G平板上網

單位:新台幣
月租費(元)2994996998991199149917992499
上網內含
傳輸量
1.7GB 3.5GB 5.5GB 9.5GB 13.5GB 17.5GB 21.5GB 30GB
超額
傳輸量

降速至 < 128 Kbps

降速後,超額用量不計費

降速至 < 256 Kbps

降速後,超額用量不計費

加價購

計量型:200MB/$50;500MB/$100;2GB/$250;3GB/$350
計日吃到飽型:1日(連續24小時)/$120;3日(連續72小時) /$300;10日(連續240小時) /$900;30日(連續720小時) /$1500
加購成功後即依加購之傳輸量恢復原上網速度,當期未用完之計量型加購傳輸量可遞延至次一帳單週期使用(限遞延一期)
促銷期間:2019/6/30止

語音網內
(元/秒)
$0.1
網外
(元/秒)
$0.17
市話
(元/秒)
$0.17
影像
電話
網內
(元/秒)
$0.12
網外
(元/秒)
$0.3

* 4G簡訊費率:網內每則$0.8697;網外每則$1.7394;國際每則$5。詳細說明

4G服務通用規範

  • 本資費方案僅適用於4G月租型用戶。
  • 3G用戶欲升頻為4G資費方案,須至門市轉換sim卡。欲使用台灣大哥大4G服務請參考適用之【手機專案】
  • 本資費方案月租費依用戶出帳週期內之使用天數計費(破月計費),除另有規定外,各項免費/可抵額度亦比照月租費破月比例提供,當期未用完之餘額不可遞延至次期使用,免費分鐘數以秒為計費單位。於帳單週期內變更資費,計費方式詳情請點資費轉換說明
  • 本4G資費方案之費率、語音優惠與行動上網內含量僅限於國內使用,若於國外使用漫遊上網、通話則依各國業者漫遊費率計收。更多國際漫遊資訊請點【國際漫遊資費說明】查看。
  • 簡訊服務之標準規格為一則可容納160個英文字母或70個中英文字元,超過部分將另則發送並另行計費。國際簡訊係指發送至國外門號之簡訊,可發送之國家地區與合作業者請至台灣大哥大官網查詢。在國外接收或發送簡訊,依當地漫遊業者公告費率計收。
  • 於租用門號期間,如有進行轉接話務等不當商業行為、不合常理之使用或其他權利濫用行為,台灣大哥大得暫停或限制使用行動通信(語音及/或上網等)服務或逕行終止服務契約;另其他經台灣大哥大認定異常情形遭暫停通信者,如欲恢復門號正常使用,得親洽直營門市提供證件並繳納保證金。 前項所稱不合常理之使用或其他權利濫用行為係指包括但不限於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檔案分享、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
  • 客戶若涉及以下行為時,本公司得逕行停止行動通信(語音及/或上網等)服務:1) 散播電腦病毒;2) 偽造、不法擷取、移除或修改網路封包標頭資訊;3干擾系統正常運作(包含但不限於造成網路過度壅塞、妨害其他用戶接取網路、試圖攻擊或侵入本公司網路或危害網路安全、主動或協助大量傳送垃圾與商業廣告電子郵件);4) 以任何方式誤導他人或隱瞞任何使用者名稱或資料傳送來源;5)妨害其他用戶正常使用;6)其他涉及不當或違法之行為經相關主管機關通知者。

4G語音規範

  • 本資費方案內含網內每通免費通話分鐘數不包含網內影像電話及其他加值語音服務;網外免費通話分鐘數以秒為抵扣單位,可抵扣撥打國內各家行動業者門號之分鐘數,但不包含市話、影像電話及其他加值語音服務。
  • 本資費方案內含網內優惠部份,凡當月通話對象超過300個不同門號即視為不當商業使用,超過前述限額後改依0.08元/秒計收,至下一帳單週期始可恢復免費優惠權益。用戶若於同一出帳週期內多次申裝/取消4G資費方案,或申裝4G資費方案未滿一個月,該出帳週期之網內免費限額仍為300個不同門號。
  • 本資費不適用大客戶及高用量用戶月租費折扣、勁話800等2G/3G服務及優惠,亦不可與熱線號碼、行動總機及其他專案之月租費折扣優惠併用。
  • 台灣大哥大2G/3G/4G用戶間互撥視同網內互打。
  • 本資費所列通話費率僅適用於國內一般通話,撥打語音類加值服務、特殊撥號、電話投票、大量撥放、國際電話、國際漫遊…等皆不適用,請另見相關費率規範。
  • 帳單費用於批價後,每筆通話明細以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4位列示,最後整份帳單以四捨五入至個位數計收。
  • 若結帳日前一天撥電話跨24:00之費用計算方式; 以發話時間點為主,若用戶未切斷重撥不會跨至次期計費,費用仍計算至當期。
  • 國內漫遊語音服務收費:國內漫遊服務係指本公司提供用戶於其他經營者之網路內通信之服務。用戶於國內漫遊撥打至台灣大哥大2G/3G/4G門號按網內費率計收,於國內漫遊撥打至非台灣大哥大之門號,按網外費率計收。

4G上網規範

  • 行動上網傳輸用量以byte為單位(1GB=1,024MB; 1MB=1,024KB; 1KB=1,024byte)。使用地點若無法支援4G服務,依台灣大哥大規定轉換成適用之支援服務時,期間產生之用量仍以4G服務費率計算。
  • 4G行動上網限使用internet APN。MMS APN僅提供發送MMS,發送MMS時所產生之資料傳輸量,均不計入上述4G行動上網資費方案之內含傳輸量,須另按MMS之單價計費。
  • 4G用戶當期可使用傳輸量於帳單週期內使用完畢者,系統將會依用戶所選之資費方案設定值調降上網速度或暫停上網服務,用戶可選擇加價購買傳輸量,於加價購買之傳輸量範圍內恢復原上網速率。
  • 上網實際速率將受用戶終端設備(包括手機、平板、網卡等)、使用地點、同一時間上網人數、網路環境、下載/傳輸方式、服務類型和服務平台能力等、建物遮蔽、地形及氣候等因素而有影響,例如:以手機下載,恐因APP設計而影響傳輸速率等;實際資料之傳輸量,計費將以系統記錄為主。
  • 國內漫遊上網服務收費:國內漫遊服務係指本公司提供用戶於其他經營者之網路內通信之服務。使用國內漫遊上網服務,按國內行動上網費率計收。

用量提醒 & 降速說明

降速說明
以上圖示為例,4G資費899型,月租費899元,即享基本內含傳輸量9.5GB。傳輸量總量小於30%、10%時各會收到一則用量提醒簡訊;傳輸量用完時系統將自動降速(<256Kbps以下)並發送簡訊通知,當期上網收費上限同月租費899元。
  • 用戶4G資費基本內含傳輸量,當期剩餘傳輸量(含資費內含、專案優惠及加購之傳輸量)小於總量30%、10%時將各收到一則用量提醒簡訊。
  • 當期資費內含傳輸量用完時,系統將依所選用之資費規範自動降速/暫停上網 並發送簡訊通知;若資費規範為量到降速者,降速期間用戶仍可繼續使用行動上網服務,此期間產生之傳輸量不額外收取費用,當期上網收費同月租費;若資費規範為量到暫停上網者,暫停上網期間用戶則無法使用行動上網服務。
  • 若係申辦專案享有上網吃到飽不降速優惠者,於優惠到期後,若超量將依據原資費規範降速或暫停上網。
  • 部分上網終端設備無簡訊功能(如iPad等),將無法收到用量提醒及降速通知簡訊,若用戶係使用上述設備,請用戶自行改由下載台灣大客服APP啟用「APP提醒訊息」,以避免權益受損。
  • 為避免夜間打擾等因素,簡訊僅於9am~9pm時段發送,故會有時間落差,若用戶有夜間提醒需求,請自行至台灣大客服APP設定「推播提醒訊息時段」。
簡訊用量提醒